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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建账监督管理的有关法规制度,拟定我市建账监管实施办法和机关制度;
2.办理全市建账登记、年检、订本账薄确认和咨询工作;
3.指导、监督建账单位依法建账,对建账单位的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本市辖区内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的发售工作;
5.承办市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