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hbmycs.com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票据管理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2.负责全市财政票据的发放和管理;指导市本级各单位正确领购使用财政票据;
3.监督市本级执收执罚单位执收执罚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配合做好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4.负责财政票据库存的管理工作;
5.负责市本级财政票据存根的审核、销毁工作;
6.负责对市本级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贯彻执行财政票据管理法规、财政票据使用、保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7.受理违反财政票据管理法规的举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