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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财政国库收付政策及规章制度;
2.参与和建立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3.负责财政集中支付账簿体系的建设;
4.根据年度预算分月用款计划和财政部门下达的支付额度,履行支付职责;
5.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活动,指导镇级财务核算工作;
6.负责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保证财政资金安全;
7.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统一发放工作;
8.配合非税收入的催收催缴工作;
9.协调有关内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