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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员学习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办发〔2017〕69号)精神和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十九大报告为基本内容,按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学习,卓有实效的工作思路,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的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引导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意义,明确十九大对党的各项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真正把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体现到财政工作实践上来,创新工作思路,谋划新的发展,努力为推动三亚财政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
二、学习内容
1.学习习近平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向大会做的报告;
2.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10月24日通过);
3.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2017年10月24日通过);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
5.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6.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7.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7月8日起施行);
8.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10月27日起施行;
9.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年11月2日发布);
10.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年7月10日起施行);
11.学习省七次党代会报告,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市七次党代会报告。
三、学习对象
学习对象为全体党员干部
四、学习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学习。
(一)集中学习
以局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家辅导、会议交流、理论研讨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每周学习不少于1次,同时做好会议记录。
(二)个人自学
围绕学习内容安排部署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每次学习都要撰写心得体会,每周学习不少于1次。
五、学习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员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建设的具体体现,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大兴学习之风。
(二)加强领导。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员学习活动开展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亲自组织动员、亲自安排部署。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先学一步,既参加全程参与,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本单位党员学习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的迅速形成。支部书记是支部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支委成员结合支部实际,研究制定支部学习计划方案,部署学习落实工作。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按照党内排名和工作分工,每个支部由一名处级领导干部负责指导所在支部的学习活动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开展,其他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支持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
(二)坚持以上率下、突出主体作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是学习宣传贯彻的“关键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学习,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讲党课,带头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坚决防止以干部身份学代替党员身份学、以工作业务学代替党性党务学,带头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作贡献。
(三)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每次集中学习都应安排2-3名同志做围绕学习内容专题发言,开展交流研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笔记不能是简单的照抄照搬原文,而是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按照十九大报告和系列文件要求,把自己摆进去,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思。每次学习都要撰写心得体会。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子滚动屏、宣传栏、微信等平台展开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每次集中学习活动,各支部应安排专人负责编撰美篇和钉钉日志,及时上传局机关党建工作微信群和钉钉群。要及时宣传报道支部开展学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实际成效,原则上每月向机关党委报送不少于1次。
(五)加强监督检查。机关党委负责对支部学习活动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支部负责对支部党员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检查督查以现场问答、检查笔记会议记录、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对重视程度不够、组织推动不力、活动质量不高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