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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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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市本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贯彻实施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金、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管理工作;审核批复上述范围内单位年度预算和决算;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预决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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