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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金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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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政府国内外债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中央和地方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包括国债转贷资金)的拨款;办理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以及国外金融组织贷款的有关业务,对贷款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参与外国政府贷款谈判与磋商业务,审核办理担保手续;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组织农业保险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监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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